摘要:一、基本案情 熊某某系电动车修理铺的店主,为了增加收入,熊某某与张某某合作,通过在非机动车道上投放钢丝钉扎破过往行人电动车和自行车轮胎的方式,增加店内补换轮胎的生意。二人约定由张某某负责制作和投放钢丝钉,熊某某在店内负责补换轮胎,每补一个轮胎收费人民币5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0.36
期刊级别:部级期刊
发行周期:半月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