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在公共河道投放大量“鱼藤酮”毒鱼行为的认定 【正文】

在公共河道投放大量“鱼藤酮”毒鱼行为的认定

作者:李吉明; 孙鹏飞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400039;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 400039
鱼藤酮   河道   行为   配送中心   被告人  

摘要:[案情]2015年8月某日中午,被告人任某某、王某某相约到A县乙镇河道游泳.途中任某某提议购买农药“鱼藤酮”毒鱼以便二人捞鱼食用。二人在A县甲镇某农资配送中心购买农药“鱼藤酮”40瓶及白酒、洗衣粉、水桶等工具后来到A县乙镇某路段,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