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绑架”亲生女儿的行为如何定性 【正文】

“绑架”亲生女儿的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王明建 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 341600
亲生女儿   敲诈勒索罪   侵犯人身权利   侵犯财产   绑架罪  

摘要:[案情]李某为达到与前妻陈某复婚之目的,于2015年3月24日下午3时许,驾驶车辆将由其前妻陈某监护的女儿李某某(2008年出生)从本市小学骗走,并采用语言威胁等手段控制了李某某的人身自由。随后李某打电话给陈某,要求与陈见面、复婚,否则开车与李某某一起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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