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以检察业务拓展为突破实现工作创新 【正文】

以检察业务拓展为突破实现工作创新

作者:潘泽林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450001
社会管理创新   检察机关   业务拓展   法律监督职责   司法机关  

摘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时代所需.是党和国家赋予各级各类社会管理主体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司法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更是责无旁贷。虽然直接从事社会管理的主体多是行政机关.但这些机关和人员的社会管理创新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需要检察机关检验、评判和认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