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无合意的事后收受是否构成受贿 【正文】

无合意的事后收受是否构成受贿

作者:吴卫华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50014
国有企业集团   受贿   合意   财务总监   2009年  

摘要:一、基本案情 张某是某国有企业集团财务总监。李某是该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2009年,李某因业绩突出获集团颁发奖金300万元。李某觉得该成绩的取得.与集团财务总监张某的支持密不可分.而自己与张某平时素无往来.为感谢张某对自己工作的无私帮助与大力支持,李某从所得奖金中拿出30万元送给了张某。案发后,经侦查查明,张某与李某确无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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