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加大车辆自重窃取所承运粮食的行为认定 【正文】

加大车辆自重窃取所承运粮食的行为认定

作者:王涛; 王新淑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人民检察院; 473300
行为认定   自重   车辆   粮食   承运  

摘要:[案情]2011年3月至4月期间,马某在其货车被某粮库雇佣运输小麦期间,伙同司机贾某先后四次以在货车上装石头和加水的方法加重车辆的自重,待过罢磅后卸下水和石块再装小麦过磅,通过此种方法骗取粮库小麦3000余斤。经鉴定,涉案小麦价值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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