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冒充物主处分他人财物后携款潜逃类案的司法适用 【正文】

冒充物主处分他人财物后携款潜逃类案的司法适用

作者:周媛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101101
司法适用   他人财物   处分   物主   2010年  

摘要:【基本案情]2010年5月中旬,刘某被向某雇佣开装载机(俗称铲车),在某市北关环岛附近“趴活儿”,向某如约供应刘某每日的午餐及支付相应工资。同时,向某将其停放铲车的院子钥匙交由刘某保管,安排其每日完工后将铲车开回院中停放。数日后,由于业务量少.向某在装载机上张贴了“售车”字样的标识。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