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金某涉嫌抢劫罪 被告人收取被害人主动提出的“赎金”后不予归还所抢财物的行为认定 【正文】

金某涉嫌抢劫罪 被告人收取被害人主动提出的“赎金”后不予归还所抢财物的行为认定

作者:黄福涛; 娄牛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100026
被害人   被告人   行为认定   抢劫罪   财物  

摘要: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金某于2007年10月18日趁被害人朴某淑不备,抢走其挎包一个,内有人民币500元,LG牌KG32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000元)及信用卡、驾驶证、身份证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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