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检察官 论刑法中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性 【正文】

论刑法中被害人承诺的有效性

作者:赵志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生; 430072
被害人承诺   刑法   侵害行为   人的行为   法学家  

摘要:刑法中有关被害人承诺的理论,一直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在《法说汇纂》第47卷中写下的一句话:“以被害人的意志所发生的东西,不是不法的”(Nulla iniuria est,quae in volentem fiat)。后来又演变为得到承诺的行为不违法的法律格言,直译为“对意欲者不产生侵害”、“对知情者且意欲者不产生侵害”:即行为人实施某种侵害行为时.如果该行为及其产生的结果正是被害人所意欲的行为与结果,那幺,对被害人不产生侵害的问题。换言之,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承诺,那么,该行为不违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