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公证 提存的法律性质和提存制度的发展 【正文】

提存的法律性质和提存制度的发展

作者:张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公证处
债务人   标的物   公证处   提存公证   法律性质  

摘要:提存作为民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和重视,公证中提存业务的发展也受到很多限制。一、提存的概念和法律性质(一)一般概念我国法律对提存的规定比较分散,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广义的提存,是指将金钱、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寄存于作为国家规定的提存部门,再由他人自提存部门领取该财产,进而达到特定目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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