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规定国家应当承担“监测、通报、信息、核实和应对”的义务。作为承担我国国境卫生检疫职责的检验检疫机构,其承担的主要义务是“信息”和“应对”。因此应具有如下的能力:①确定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②具有强大的信息获取的分析能力;③设有高效的全国口岸应对协调机制;④具备完善的口岸检疫基础设施;⑤具有一支高素质的卫生检疫专业队伍。新修订的《国际卫生条例》提出的挑战和要求是多方面的,中国卫生检疫的应对也应当是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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