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职工法律天地 论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 【正文】

论国有资产的法律保护

作者:郭添俊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惠州516003
国有资产流失   法律保护   经营性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资源性国有资产  

摘要:一、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1]。其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而狭义的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占国有资产的比例非常高,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就是以经营性国有资产为主,因此本文围绕狭义的国有资产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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