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内蒙古修改《房产税实施细则》,每半年缴纳一次 【正文】

内蒙古修改《房产税实施细则》,每半年缴纳一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房产税   修改   缴纳   计征办法  

摘要:据2019年3月29日中国新闻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3月27日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的决定,已经2019年2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早在1996年1月1日就开始施行,期间经过多次修改,此次修改后的《细则》于今年3月份开始正式实施。《细则》共分为8条,其中最受民众关心的是,该《细则》的第3条和第5条。其中第3条规定,房产税采用从价和从租两种计征办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