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请教各位:一处房产有三个共有人,已发证,当时未约定份额,登记为共同共有。现三个人内部份额有变化,再申请是变更登记,还是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 属于共有类型变更产生的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中明确是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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