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目的:研究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农民利益的影响,以期为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完善现有生态补偿制度提供理论依据。研究方法:成本收益法、机会成本法、条件价值法。研究结果:农户的旱地、水田和水塘净损失分别为5972.4元/hm2、5738.7元/hm2和9250.6元/hm2。研究结论:生态补偿标准应根据核心区距离和土地利用类型科学制定,同时成立专项基金进行特殊补偿。多渠道筹集生态补偿资金。依托湿地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高农民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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