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廊坊: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营销 【正文】

廊坊: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营销

廊坊市   许可证   房地产市场   营销   集体经济组织  

摘要:据8月21日《京华时报》:“廊九条”4个月之后,廊坊再次出手整顿楼市。近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廊坊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廊七条”)在廊坊市政府网站公布,对本地房地产市场祭出七条要求。“廊七条”首先要求,土地出让要遵循招拍挂制度,严禁单位、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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