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非征收模式旧城改造项目收尾问题分析 【正文】

非征收模式旧城改造项目收尾问题分析

作者:江勇 成都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旧城区改造   改造项目   征收   收尾   法律法规  

摘要:旧城区改造除采用征收模式外,还可采用市场收购、自治改造等模式。对征收模式旧城改造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补偿决定与司法强制执行,其收尾问题有法规保障;而市场收购、自治改造等模式由于其性质是民事行为,对其收尾问题,行政强制力无法适用,目前也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只能按照法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理。根据目前旧城改造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采取定点征收和业主大会调解与诉讼的方式解决市场收购、自治改造项目的收尾问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