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0号)第6条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可见,市级政府对区级政府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监督是法规赋予的权力。具体如何监督,采取怎样的监督手段,目前,从全国各地区情况来看,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运行机制,因此,有必要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相关文章
影响因子:0.44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