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宁市从今年起,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值得一提的是,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必须要单独核算。如果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热门期刊服务
影响因子:0.44
期刊级别:省级期刊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在线咨询,1-3天快速下单!
查看更多>
超1000杂志,价格优惠,正版保障!
一站式期刊推荐服务,客服一对一跟踪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