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论异议登记的注销——《房屋登记办法》研讨之十一 【正文】

论异议登记的注销——《房屋登记办法》研讨之十一

作者:尹飞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房屋   申请人   期限   起诉  

摘要:一、异议登记的期限限制 《物权法》第19条对异议登记的期限进行了严格限制,该条规定,“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据此,在办理异议登记之后,申请人应当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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