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探析: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正文】

探析:业主委员会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作者:何红锋; 李晓宁 南开大学法学院
业主利益   委员会   主体资格   民事诉讼   管理条例  

摘要: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依据管理规约或者法律的规定,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并经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它是业主代表组成的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履行管理规约的民间组织,属于业主团体自治管理性质的组织。以产权为联系纽带的业主通过自治方式产生代表自己利益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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