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应前置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程序 【正文】

应前置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程序

作者:王健 江苏省金坛市房地产管理处
中介机构   房地产   审查程序   企业法人   资质  

摘要: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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