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问题的出现 2005年5月,国务院及七部委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政策,其中对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在其对外销售时全额征收5.5%的营业税,并且一些地区还将一直未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在销售房屋时开始征收。2006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200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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