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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委员资质辨析

作者:山水
业主代表   委员会   资质   住宅小区   地方法规  

摘要: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由居住在本小区的业主代表担任,即不具备业主资格的各类住宅(包括商业等)物业使用人不具备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质,不能被选举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这在国家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地方法规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可是,在实践中,有时《条例》的严肃性与业主们选出的代表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实际资质的多样性存在一些尖锐的对立。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条例》,妥善解决这类矛盾,事关小区广大业主能否选举出一个有公信力、有工作效率的业主委员会,事关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能否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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