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论房产登记中的审查要求 【正文】

论房产登记中的审查要求

作者:曹慧敏; 翁国民 浙江大学法学院
审查   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主管部门   土地使用权  

摘要:我国实行房屋权属的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进行房屋权属登记需经过以下几个程序:受理登记申请、权属审核、公告(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进行)、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在该过程中,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对权利人(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的职责。但究竟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明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