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由“住房公积金全国第一案”谈“公积金中心”风险控制 【正文】

由“住房公积金全国第一案”谈“公积金中心”风险控制

作者:刘丽萍 浙江建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   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制度   管理中心   资料获取  

摘要: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原郴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主任李树彪,先后作案44次,犯罪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据报道,李树彪作案的方式有三:一是擅自刻制假单位印章、假个人印章,用假印章作案获取贷款;二是虚构单位、理由,编造贷款资料获取贷款;三是利用职务之便,利用与他熟悉的有关单位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同时,假冒领导的批示获取贷款资金,供其本人用于非法活动。事实上,只要公积金中心在贷款受理、审批、会计核算等环节上稍加核对,就知道这些纯属子虚乌有。巨额资金如此轻易地被非法动用,有李树彪等人个人方面的原因,也说明其体制与管理机制上有漏洞。怎样防范住房公积金营运风险,笔者认为关键是要加强公积金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