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中国房地产 不登记的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法律分析 【正文】

不登记的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法律分析

作者:祝传颂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开发   项目公司   资金   登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摘要:在房地产开发中,合作开发很常见。房地产合作开发有项目公司式的,也有不成立项目公司而以联营合同为纽带式的。后一种在实践中又有登记与登记的区别。本文所指的不登记的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而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并且提供资金的一方并不要求将自己的名称或姓名昭示于房地产开发的有关文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的房地产开发行为。换言之,项目仍以土地方的名义进行,资金提供方的名称并不登记于有关文件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