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政法论丛 论测谎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 【正文】

论测谎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可采性

作者:潘志玉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测谎结论   证据   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   可采性  

摘要:事实认定对于司法裁判具有关键作用,民事诉讼中事实的认定是靠证据来支撑的。测谎技术本身是科学的,关键在于怎么科学地去用它。测谎证据具有证据能力,可以归于鉴定结论之列。测谎证据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不仅具有良好的实践基础,而且也不存在理论障碍,测谎证据的应用能为解决陷入事实认定僵局的疑难案件打开一扇希望之门。对待测谎证据,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在民事诉讼中严格规范测谎证据的适用条件、范围和程序,并适时推动测谎证据立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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