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政府法制 WTO下公司改造的律师实务简论 【正文】

WTO下公司改造的律师实务简论

作者:常保军
律师实务   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企业   司法制度   政府职能  

摘要:我国加入WTO协议签署后,国内大多数企业惊呼:狼真的来了。国外厂商虎视耽耽地盯着具有很大潜力的国内市场,原来在政府保护下吃"独食"的我国厂家感觉到了明显的压力。我们的主导思想应该是:立足国内、冲出国门、冲向世界、抢占市场、开拓市场。要做到这一切,首先必须武装自己,我们再也不能以第三世界自居鹤立鸡群而沾沾自喜。 有人说,WTO之后,中国面临三大难题,一是政府职能的变革和应对:二是司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三是公司企业的改造和包装。本文拟就公司企业的改革略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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