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注册税务师 凭证税前扣除新政下若干问题的涉税处理 【正文】

凭证税前扣除新政下若干问题的涉税处理

作者:雷冠波 雷冠波财税研究服务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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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6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文'),细读条文及相关解读,发现一些问题尚待明确。一、28号文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亮点28号文体现了对税法的遵从,在理念上有重大创新与突破,极具操作性、亲民性。其突出的亮点主要有:(一)28号文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二)28号文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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