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注册税务师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收取及结算旅客运费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正文】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收取及结算旅客运费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作者:王国林 湖北省京山县国家税务局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   计税办法   计税方法  

摘要:<正>陆路客运企业一般有"对开班车"及"单线路班车"。在这种运营模式下,"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一方面要向旅客收取运费,另一方面还要向客运企业提供客运场站服务。收取的旅客运费应当全部缴纳增值税还是部分缴纳增值税?如何结算旅客运费及计算客运场站服务费?承运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能抵扣进项税额?笔者通过案例进行分析收取及结算旅客运费的税务与会计处理中的问题。一、向旅客收取运费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向旅客收取车票款项并由本单位车辆运输,如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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