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政策瞭望 抗艾利器 《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草案一览 【正文】

抗艾利器 《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草案一览

作者:仇健
艾滋病病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预防艾滋病   艾滋病预防知识   公共场所  

摘要:艾滋病预防知识将列入教学任务《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将明确规定艾滋病人及其家属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一旦当地的艾滋病人(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下同)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遭遇社会歧视,可依法维护白己的合法权益。该办法还要求,宾馆、饭店、美容理发店、酒吧、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同时还将强调“推广使用避孕套”等措施。浙江省卫生厅的统计显示:浙江省自1985年首次检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至1999年底, 累计检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49例,其中病人22 例,死亡18例。去年检出艾滋病患毒感染者53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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