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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开展政府采购甲级机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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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刊讯 据《中国政府采购报》报道,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从2012年12月起,对政府采购甲级机构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专项检查。检查将以《政府采购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对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政府采购制度办法为依据,对从全国政府采购甲级机构名录中随机选取129家单位的执业资格符合性和2011年度中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合规性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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