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应用写作 复核公文要“九看” 【正文】

复核公文要“九看”

作者:苏武荣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
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   签发人   上行文  

摘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笔者结合公文处理工作实践经验,将复核公文归纳为'九看'口诀,对每一份公文逐一对照复核,避免挂一漏万。一看标题和签批看公文标题是否准确。《条例》规定,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也就是说,一个完整、规范的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学术咨询 免费咨询 杂志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