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应用写作 公文处理的法定性与公文写作创新 【正文】

公文处理的法定性与公文写作创新

作者:裴仁君 河北廊坊市武警学院
法定性   写作创新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共产党   实施管理  

摘要:公文是我国各级机关履行职能、实施管理的有效工具和重要手段,其制发、办理、归档和销毁以及文面格式的标注、文种的选用、行文关系的确定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在我国,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公文,如何处理,遵循的是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党的机关和军队机关分别遵循的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上述法规、规章是对公文处理所作的主观认定,公文处理的法定性正体现在有关权威部门对公文所作出的种种硬性规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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