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农村中小学音乐教育长期以来考试的单一性、随意性等现象,紧密联系《音乐课程标准》,提出“1+X+Y”的评价模式。“1”为面向全体学生的统一测评,“X”为学生的自选项目,“Y”为自评、互评、他评、成长记录等项的评价。评价遵循导向性、科学性、整体性尤其是可操作性原则,将形成性与终结性、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音乐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使过去终结性的考试转变为贯穿音乐教学全过程的、生动活泼的综合性评价,使音乐审美教育的评价过程亦具有审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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