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艺术探索 论书法中的情感和人格精神 【正文】

论书法中的情感和人格精神

作者:柳庆龄; 刘学荣 西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甘肃兰州730070; 兰州皋兰忠和中学; 甘肃兰州730203
书法   情感   人格精神  

摘要: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归根结底是人的创造。因而在本质上也是人的精神的映照。一幅书法作品凝聚着书家多年的功力和心血,也是书家学养、精神、性灵的结晶。书法中表现的情感乃是书家长期生活中,通过先天气质的影响、文化素质的培养、知识学养的积累等渠道所培植的一种稳定情感,而书法中的人格象征论则以某种人格、人品作比拟来阐述书法的精神意味及艺术境界的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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