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前,我国信访分类治理深受中共的群众分类方法的影响。对信访主体的分类是当时群众信访观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后,随着公民信访观的崛起,群众分类方法逐渐被抛弃,国家越来越淡化对信访权利主体的分类。相应地,信访分类治理的重心逐渐转移到形式分类上面。不过,这一变革在强化地方政府信访工作责任的同时,也带来许多新的问题。为走出当前信访治理困境,不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信访分类治理体系,调整信访治理中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而且要改变“压力维稳”模式,寻求根本性的“息访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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