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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延安市人民政府
投资项目   暂行办法   专项资金使用   直属机构   八年  

摘要:<正>延政发[2008]5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延安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一月十日延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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