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一代信息技术 论流浪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的承担 【正文】

论流浪动物致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责任的承担

作者:李国平; 何兵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吉林长春130103; 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处; 吉林松原138000
归责原则   责任承担  

摘要:流浪动物是饲养动物在脱离原主人或者管理人管理期间的特殊称谓,因此流浪动物致害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应当被视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其责任的构成要件也相应地应当与饲养动物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存在很多相似之处。但是鉴于流浪动物致害的特点,该责任主体和归责原则以及最后的责任承担应当区别于饲养动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