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一代信息技术 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妇女权利的利弊 【正文】

浅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妇女权利的利弊

作者:肖洁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党校
司法解释   农村妇女   婚姻   权利   亲子鉴定  

摘要:从2001年开始至今最高法院已三次出台了针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一次主要是针对婚姻法修改后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第二次针对彩礼应否返还、夫妻债务处理等款项的认定问题,而这次是针对住房、财产分配、亲子鉴定、生育权等问题进行了细化。这些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公布以来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公布就像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由伦理性想契约型过度,促进当代女性更加独立平等;另一方面,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使得中国农村妇女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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