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悬赏取证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审慎适用 【正文】

论悬赏取证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审慎适用

作者:彭熙海; 贾韶琦 湘潭大学法学院; 湖南湘潭411105
悬赏取证   知识产权诉讼   非法证据   证据能力  

摘要:悬赏取证作为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举证的特别补强手段,能有效化解现实举证难题。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适用悬赏取证,不仅是基于私权与公益衡平之需要,也是在此类案件事实因关键证据隐匿难寻、技术性强、易灭易失而陷入真伪不明困境时为真相的查明另辟蹊径,同时也体现了“发现客观真实”的诉讼真谛。但这种适用应当是审慎而规范的,包括:悬赏取证的启动须经受审法院作实质性审批,以彰显谦抑;悬赏的酬金由悬赏人自己决定,以确保效率;不论是否胜诉,悬赏金额均应由悬赏人自行承担,以避免悬赏取证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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