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学术探索 《老子》财富伦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正文】

《老子》财富伦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作者:陆朝森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桂林541004
财富伦理   樸  

摘要:所谓财富伦理,即是指财富主体在创造、分配和消费财富的过程中所蕴含的伦理内涵和道德意蕴。在《老子》的思想中,“樸”“无为”和“损有余而补不足”以及“俭”等都是作为道之德,是道由上向下落实成为人世间的客观真理或规律。而且,“樸”“无为”和“损有余而补不足”以及“俭”等这些客观真理或规律在《老子》中又具有财富上的伦理意蕴,它们揭示了《老子》关于财富伦理中人与财富之间的真实关系。在上述四者中,“樸”是《老子》财富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因为“樸”之涵义体现了人在面对人性道德与物质财富的关系上应作如何选择。在“樸”的基础之上,《老子》进而把“无为”和“损有余而补不足”以及“俭”作为《老子》财富之创造、分配和消费的重要伦理原则。其中,《老子》财富伦理思想的理论基础“樸”的三个内涵贯穿着《老子》财富之创造、分配和消费伦理原则。四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老子》的财富伦理思想体系。《老子》的财富伦理思想对于我们当今的启示:财富的创造、分配和消费,在以“樸”为本的基础之上,要充分尊重财富创造的客观规律性、分配的公平性和消费的适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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