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格兰政府自1997年以来协调使用直接供给、财政投入和规制管理三大政策杠杆,先后针对早期保育教育的可获得性、质量、可承受性进行了大幅改革。首先是引入市场模式,鼓励小规模供给,保障服务的可获得性,与此同时建立质量标准体系,完善注册与督导制度,加强师资结构与薪资待遇,普遍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水平,然后努力扩大供给侧投入,改革投入方式,提高拨款透明性与公平性,并简化需求侧投入方式,提高补贴力度。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市场力量的作用与局限性,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儿童能入园、入好园,并积极运用政策手段激励私立机构提升保教质量,实现学前教育公平与健康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