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农民 征用宅基地未予公告和补偿应撤销 【正文】

征用宅基地未予公告和补偿应撤销

作者:胡鹏
撤销   补偿   公告   宅基地   土地使用证  

摘要:[要旨] 被告把原告使用的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为第三人李国华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未予公告和补偿,也未告知原告,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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