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农民 无籍要分土地款法院判决不支持 【正文】

无籍要分土地款法院判决不支持

作者:朱金平
土地征收   人民法院   判决   集体经济组织   费用分配  

摘要:案饲:8月31日,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灌溪法庭判决一起承包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原告方某因户籍不在某集体经济组织,其要求被告支付土地分配款的诉讼请求被判决驳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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