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农民 丈夫逝前借款 妻子有责偿还 【正文】

丈夫逝前借款 妻子有责偿还

作者:付培育
家庭生活   债权人   法律解释   中国   债务  

摘要:丈夫逝前立据向他人借款用于家庭生活,丈夫逝后,债权人向妻子索要未果,遂诉将立据人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该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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