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疆社会科学 论税法借用概念的解释问题 【正文】

论税法借用概念的解释问题

作者:董梅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借用概念   税法解释   实质课税   税法与私法  

摘要:税法借用概念解释应当有别于固有概念,是现代税法调和说有别于独立说的重要之处。为此必须在理论或立法上对借用概念如何界定达成共识,若对借用概念未作界定或界定不严,税务机关皆有将借用概念独立化的倾向。对借用概念独立化的解释是否必然违背税收法定原则进而可以宣布无效,取决于各国如何认识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收法定原则不直接强调税法确定性和私法的信赖利益时,以不溯及既往方式借用概念解释结论并无任何不妥,但需注意此种解释方式只适宜由最高税务行政主管部门采用,以保证全国税收秩序的统一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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