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物权法》规定的动产抵押制度之思辩 【正文】

《物权法》规定的动产抵押制度之思辩

作者:江曼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上海200042
动产抵押登记   动产抵押公示   适用范围   善意第三人  

摘要:动产抵押制度是我国物权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项法律制度,其可有效提高动产利用效率及促进融资等,但仍存在适用范围不够明确、公示有障碍等缺陷。因此,为使该制度发挥应有作用,应对其进行再构建。立法应当依照限制主义,明确可适用动产之类别;适当弱化物权公示原则,对不同类别动产适用不同公示要求;引入针对抵押人之征信系统,确认第三人法律地位,以期有效保障动产抵押制度涉及各方之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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