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防洪法》第27条的规定,建设桥梁、码头等工程设施,需要扩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因此.你们建设跨越排水尾堰的桥梁是需要获得水利部门的批准的。至于你们建桥的要求是否合法,需要综合考虑堤防安全、河势稳定、行洪畅通等因素综合决定,我们无法作出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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